
“中之人”自曝真名致虚拟形象受损!主播被索赔30万违约金 法院:违约但金额过高 酌情赔偿3万元
近日据法制日报报道,一虚拟主播“中之人”因直播中提及真实姓名,被动画公司认为此举导致“中之人”身份泄露,虚拟主播形象受损,于是要求解除合同并向主播索赔30万元违约金。最终法院判决“确实违约但索赔金额过高”,酌情确定主播向某动画公司赔偿违约金3万元。直播说漏嘴泄露身份2023年9月,某动画公司为推广旗下原创动漫作品,推出了一个虚拟主播角色,并与演员江某签订《合作合同》,约定由其担任虚拟主播角色幕后的真人扮演者,作为“中之人”进行直播。案涉合同明确要求,江某不得泄露个人身份信息,如若虚拟主播身份被“开盒”需支付违约金30万元。据了解,《合作合同》所谓“开盒”,指虚拟主播“中之人”的个人身份信息被公开。“我在我在,我是江××。”仅开播17...